TOP
回簡目 1/1
錯誤通報 友善列印
機關名稱
驗封清吏司
機關異名
驗封司
機關職掌
職掌參考文獻
驗封清吏司郎中滿洲漢人各一人員外郎滿洲二人漢人一人主事滿洲蒙古漢人各一人掌百官之封爵誥敕贈廕承襲之事凡世爵之等有九曰公曰侯曰伯曰子曰男曰輕車都尉曰騎都尉曰雲騎尉曰恩騎尉其受爵之法則自雲騎尉始而累加焉積雲騎尉二十六為一等公皆據兵部敘績之等次定之以及推恩外戚聖賢後裔明後延恩皆按典詳議奏行歲計其承襲之爵編為皇冊藏之內府凡封贈各視其品凡廕敘正一品子正五品敘從一品子從五品敘其下以是為差凡內外諸司之書吏並掌其名籍以資敘用臣等謹案初設滿洲郎中四人順治十二年增四人初設漢軍郎中二人雍正五年裁初設蒙古員外郎八人康熙六年並裁五十七年復設一人初設漢軍員外郎八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四人雍正四年並裁初制凡滿洲蒙古漢軍司官自為額數不論司分悉聽堂官調撥嗣後各司雖設有定缺其隨宜酌撥仍聽之堂官惟漢司官仍論司分後各部院俱同堂主事滿洲二人掌文案滿洲二人漢軍一人掌章奏司務滿洲漢人各一人掌出納文書稽察書吏筆帖式滿洲五十七人蒙古四人漢軍十二人分隸各司掌繙譯清漢章奏文籍漢籍全文資料庫-清朝文獻通考,職官考,卷80,頁5595-5596
設置詳情
中曆西曆層級上級機關沿革說明參考文獻
順治1年-宣統3年1644-1911二級吏部初,天聰五年,詔群僚議定官制,建六部,各以貝勒一人領之。置承政四人,參政八人,啟心郎一人。崇德三年,六部定承政一人,左參政二人,右參政三人,啟心郎三人,理事官四十有三人,副理事官六十有五人,額哲庫二人。順治元年,改承政為尚書,參政為侍郎,理事官為郎中,副理事官為員外郎,額哲庫為主事。初置增減無恆。時滿洲尚書,滿、漢左、右侍郎,亦無員限。漢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銜。本部郎中,滿洲四人,漢軍二人,滿、蒙員外郎八人,漢軍六人。滿洲堂主事、司主事各四人,漢軍一人,漢司務二人。文選司,漢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考功、稽勳、驗封三司,漢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並置筆帖式,分隸堂司。五年,定滿、漢尚書各一人。十五年,省啟心郎,定滿、漢左、右侍郎各一人。康熙五十七年,增置蒙古郎中、主事各一人。雍正元年,以大學士領部事。嘉慶四年,更命親王綜之,改滿洲員外郎、主事各一人為宗室員缺。六年,復以大學士管部,自是為定制。光緒二十三年,澄汰書吏,增文選、考功二司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三十二年,定尚書,左、右侍郎,左、右丞、參各一人。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4,頁3273-3274
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年表異名品級中曆西曆
郎中順治1年-宣統3年1644-1911
員外郎順治1年-宣統3年1644-1911
主事順治1年-宣統3年1644-1911
筆帖式[不詳][不詳]
經承[不詳][不詳]
參考文獻
清史稿校註,頁3260-3263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38-41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頁143
更新日期
2015/08/07
Apr 2 2024 18:08:27
systemdb/1st(0)